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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与评阅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王晓燕发布时间:2019-03-18浏览次数:48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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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导师、博硕研究生:

 根据《苏州大学硕士、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(苏大学位[2012]20号)【以下简称《细则》】文件精神,现将2019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与评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学位论文答辩申请

学位论文答辩实行个人申请制。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应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及答辩申请,由导师、学科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《细则》进行答辩资格审核。

二、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

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校学位办审批前,应完成预答辩。凡未通过预答辩者,不得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。预答辩的安排由各位导师确定,时间安排应确保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正常进行。

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小组组成、预答辩的其它要求等详见《苏州大学硕士、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,凡预答辩“不合格”者,必须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,经导师审核通过后,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。预答辩“合格”或“基本合格”者,亦应根据预答辩小组提出的修改意见,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。

三、 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材料的提交和学位论文评阅

1、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参加盲审,由校学位办负责送审,硕士学位论文由各培养单位负责抽审,抽中的盲审论文由学院统一寄送校外相关学科专家进行盲审;

2、在学位论文盲审前,每位研究生应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培养计划,取得相应的学分,博士研究生须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,方可参加论文盲审;

3、涉密学位论文不实行盲审,其送审按照《苏州大学涉密研究生管理规定》的有关要求执行。

4、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申请材料的提交

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申请材料须在312日(周二)前提交到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教学办公室,凡提交材料不全或逾期者将不予受理。

申请材料包括:

1)博士学位论文5本(双面打印)(海外留学生可以用外文撰写学位论文,论文的中文摘要应不少于5000字)。论文的基本格式参阅文件《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格式》(见附件)。

2)《博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》5份(务必使用最新版,下载地址:“研究生院主页-学位工作-相关表格下载”),完整填写评阅书中的相关内容(学科专业名称按二级学科填写,内科学和外科学填至三级学科),以及《评审专家简况》表中的最后两栏信息;不要擅自修改表格格式,递交时每份单盲评阅书需夹在每本学位论文中,《评审专家简况》为活页。

3)《苏州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》1份,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一起。注意:导师必须进行初审,并在审核表上签字。

4)《学历教育博士基本数据表》1份,本人签字。

5)《盲审博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》电子版发送至wangxy@suda.edu.cn

表格:《博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》、《苏州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》、《学历教育博士基本数据表》、《盲审博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》,务必使用最新版(研究生院主页——学位工作——相关表格下载)。

5、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及相关材料的提交

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须在48日(周一)前提交到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教学办公室,凡提交答辩申请材料不全或逾期者将不予受理。申请材料为《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》[须与成果复印件装订在一起]1份。注意:导师必须进行初审,并在审核表上签字。

硕士生请48日(周一)前上交《学历教育硕士基本数据表》,本人签字。(研究生院主页——学位工作——相关表格下载)。

6、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盲审

411日(周四)前各位参加本学期答辩进行盲审的硕士研究生将硕士学位论文(一式两份)及《苏州大学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单盲审评阅书》(一式两份【请在研究生部网上下载新版】,注意填写《评审专家简况》表中的最后两栏信息,不要擅自修改表格格式,《评审专家简况》为活页)(评阅书有关内容请按要求填好后,夹在每本学位论文内)送交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教学办公室

关于盲审费用:参加盲审的硕士研究生的盲审费240/本(盲审费、邮寄费、汇款费),每人送盲审2本论文,共480元,由班长收齐,411日(周四)前送交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教学办公室

凡逾期未交或提交盲审材料不符合要求者,我院一律不予受理,其学位论文推迟到下学期再进行盲审。学位论文未经评审,不得组织答辩。

硕士盲审名单另行通知。

7学位论文评阅(非盲审)

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非盲审的送审:请各位导师根据《细则》的规定自行送审,时间的安排不得延误研究生答辩和上交毕业材料的时间节点。

8、硕士学位论文盲审抽审的规定

1)每位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,每次至少有1篇必须参加盲审;

2)新增列或培养人数多的学位授权点的学位论文、新增列或指导人数多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,应重点抽审;

3)省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和校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有不合格者,其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必须全部参加盲审;

4)省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有不合格的学科,其学位论文应全部参加盲审;

5)拟申请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必须参加盲审;

6)同等学力人员的硕士学位论文,原则上全部实行盲审。

9、学位论文盲审结果的处理

学位论文盲审结果的处理按最新公布的《细则》文件执行。

四、关于答辩时间节点

415日之前盲审论文全部寄出

513日前评阅书返回

514日——524日安排答辩

527日前上交全部毕业材料(毕业材料提交要求另行通知)

  

特此通知。

  

相关的表格请在“研究生院主页——培养工作相关下载或学位工作相关下载”中下载。

相关的文件请参阅网页“研究生院主页——培养工作或学位工作 ”中查阅。

  

附件:

关于印发《苏州大学硕士、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的通知.doc

关于印发《苏州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硕士、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》的通知20170329.doc

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格式.doc

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

2019.3.1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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